在台灣,想成為一位合格飛行員,不外乎基本學歷之外,還必須通過民航局航醫中心的甲類飛行員體檢:其中包含身體檢查、及維也納測驗兩個項目,再來就是非常重要的”飛行執照”要取得及”飛行時數”需達標!
目前就以台灣民航局的要求標準,基本考照規定為飛行時數必須達到250小時,而國籍各家航空公司又有更高規格標準,多半都在300 小時才符合報考標準。
因此有想到國外學飛的學員都是取得CPL後,仍持續在國外或回來台灣累積飛行時數到300小時左右,其中就可包含「模擬機」飛行時數在內!
飛行訓練之目的,係使飛行組員的技巧及知識符合所需之安全標準,而「模擬機」飛行可以提供特定的機型及特定組員,在真實環境中難以執行訓練或無法執行訓練的情況下,得以替代真實飛機來磨練各種突發的飛行狀況及練習各種操作程序!
「模擬機飛行」包括有:
1. 「模擬機」上面有六個自由
度的運動,也就是三軸即前
後、左右還有上下。
2. 「模擬機」在各種飛行條件
下的變化而產生的不規則震
動抖動。
3. 「模擬機」落地時的姿態變
化和碰撞效果以及煞停時出
現的運動。
4. 「模擬機」在接近真實飛機
飛行時的振動和抖振以及
外在大氣不穩定氣流在對應
三軸上引起的抖振。
「模擬機」訓練也用於訓練學員在正常和緊急情況下的處理作業程序,所以使用「模擬機」飛行可訓練學員處理各種飛機在有問題或不安全的情況下,例如發動機失效、液壓或電氣系統失靈、儀表失常等等來訓練提升學員的反應能力,在還沒真正進入實體飛機飛行時,能夠掌控飛機與外在環境因素產生的種種變化,讓學員先達到人機一體的完美結合!